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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磁共振检查需要注意哪些
    浏览次数:86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4
        1.磁共振设备周围具有强大磁场,严禁病人和陪伴家属将所有铁磁性的物品及电子产品靠近、带入检查室。这些物品包括:所有通讯类物品;各种磁性存储介质类物品;手表、强心卡及其配贴;掌上电脑、计算器等各种电子用品;钥匙、打火机、金属硬币、刀具、钢笔、针、钉、镙丝等铁磁性制品;发夹、发卡、眼镜、假眼、金属饰品、不明材质的物品;易燃易爆品、腐蚀性或化学物品、药膏、膏药、潮湿渗漏液体的用品等。病床、轮椅等不准进入磁体间。
        2.体内安装、携带以下物品及装置的患者(包括陪伴家属),被视为磁共振检查的禁忌,不能进入磁体间,否则有生命危险。包括:心脏起搏器、除颤器、心脏支架、人工心脏瓣膜、动脉瘤术后金属夹、植入体内的药物灌注装置、植入体内的任何电子装置、神经刺激器、骨骼生长刺激器、其它任何类型的生物刺激器、血管内栓塞钢圈、滤器、下腔静脉滤器、心电记录监护器、金属缝合线、体内有子弹,碎弹片或铁砂粒等、骨折手术后固定钢板、钢钉、镙丝、人工假肢或关节、阴茎假体、助听器、人工耳蜗、中耳移植物、眼内金属异物、义眼、活动假牙,牙托及头面部有植入物等。
        3.有幽闭恐惧症、怀孕期者,需生命支持及抢救的危重患者无法行磁共振检查。
        4.对具有固定假牙、纹身、节育器、纹眼线、留存在体内的钛合金物体(如脊柱钛合金固定装置)等患者应于检查前通知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可否进行磁共振检查。
        5.做颈、胸、腰、腹、髋等部位磁共振检查的病人,应先除去带有铁钩、铁扣和拉链的衣物、皮带等物品及装饰物品,应身穿纯棉质料的衣裤进行检查为宜;腹部检查患者检查前三天内禁服含金属离子类药物,检查前12小时空腹,禁食水摄入。
        6.磁共振检查属无损性检查,对人体无辐射伤害。但检查时机器噪音较大,此为正常现象,请患者和家属做好心理准备,不要慌乱,保持绝对静止不动。(放射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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