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儿童(妇女儿童)医院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低承包费金额:6万元/年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驻马店市儿童(妇女儿童)医院门诊楼超市经营权采购,院方提供超市营业用房,不提供超市营业设施。成交供应商应采购人要求,提供食品、日常用品等货物服务。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3经营期限:三年;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在驻马店市区具有3家(含)及以上门店或服务网点,且门店或服务网点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提供①租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复印件;②门店或服务网点实际照片;③真实门店或服务网点地址;)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 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1日8时00分至2021年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广泰大厦2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门店或服务网点相关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税收和社保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广泰大厦22层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广泰大厦22层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地址:驻马店市中华路西段74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6-2726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