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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回报、假宣传、伪亲情”,这些都是非法集资诈骗!
    浏览次数:55 投稿:宣传统战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6

    “低门槛、零风险、高利息、日返息”

    面对这么多的诱惑您是否动心过?

    千万警惕!

    这些都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

    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02

    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的常用手法有哪些?

     

    01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02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03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04

    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2024年6月是第十二个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我们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擦亮自己的眼睛,守住自己的“钱袋子”,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来源:遂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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