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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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报销政策
    浏览次数:7714 投稿:宣传统战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0

    一、普通住院

    1、政策内容: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市内、省内、省外患者住院的都可以在医院享受直补报销政策。驻马店市内职工参保患者,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在职合理费用扣起付线后按80%报销, 退休人员合理费用扣起付线后按85%报销。驻马店市内城乡居民参保患者,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合理费用扣起付线后4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5%,4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5%报销。参保患者在医院享受“一站式、一票制”待遇政策,即除商业保险外的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政策在医院一站式结算完毕,在一张发票上显示完毕。市外的参保患者报销待遇政策请咨询当地医保中心。

    2、办理流程:市辖各县(区)不需要办理医保关系,可直接在我院住院,通过支付宝的证件、微信的卡包(票证中领取)“医保电子凭证”登记医保关系,出院时可享受不降低报销比例待遇。入院登记与出院结算报销都可以在“各楼层护士站”、一楼大厅“住院结算处”办理。重点提醒: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不得在任何医院、药店使用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政策,不然住院费用报销不了。

    3、办理地点:各楼层护士站、各楼一楼大厅“住院结算处”。

     

    二、意外伤害住院

    1、政策内容: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市直、驿城区、开发区职工医保须48小时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作日顺延),方可在医院报销。市外医保患者可直接签署《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书》后,在医院报销。

    2、办理流程:市直、驿城区、开发区找医生索要《入院记录》,持《入院记录》到医院3号楼1楼大厅医保窗口领取、填写相关材料并备案。市外(省内、省外)医保患者可找医生直接签署《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书》(HIS系统电子病历里有),持《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书》到各楼层一楼大厅住院结算处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3、办理地点:申请备案到医院3号楼1楼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工作日);出院结算在各楼一楼大厅“住院结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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