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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彩钢岩棉夹芯板房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69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9
       为保证我院彩钢岩棉夹芯板房施工质量、安全和工期,合理控制造价,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彩钢岩棉夹芯板房制作安装进行招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位置: 
       彩钢岩棉夹芯板房施工地点位于驻马店市中心医院1号楼(门诊楼)和2号楼(老外科楼)之间连廊三层。建筑面积:302㎡
        二、招标范围:
        彩钢岩棉夹芯板房(含水电、门、窗、石膏板吊顶及五金件)制作及安装等一切含税费用;安装数量(平面布置图和招标工程报价说明)。
        三、报价要求: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四、活动房选材、设计、制作、安装技术要求: 
       1、彩钢板内所衬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防火规范要求(A级)。
       2、板房所有构配件均应为可拆卸连接。
       3、所有钢构均应做防腐处理。
       4、窗采用塑钢推拉窗带纱窗。
       5、门采用彩钢板材质,规格为900㎜×2100㎜,球形锁。
       6、板房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刚度和强度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7、密封胶“选用经过国家检测认可厂家生产的优质密封防水密封胶。
        8、板房的力学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空气隔声性能、防火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五、质量要求及维修
        1、货到现场后,应将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主要原材料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等相关的全部技术资料交给招标人,否则,招标单位单位不予验收。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保修期限: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保修及售后服务:彩钢活动板房正式交付使用后,中标单位应对由于制作、安装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负全责,并负责免费更换或无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70%,
    三个月后支付20%,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确认活动板房无质量问题,15日内一次付清。
        七、安装工期要求:总工期20天安装完成。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有合法经营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
        2、具备钢结构板房生产安装能力,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质。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与招标人联系进行现场踏勘。
        十、报名时间
         1、 2015年8月19日至 201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总务科
        3、联系电话:2726591   联 系 人: 杨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相关报名资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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