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新病房楼将实施《 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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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19
为了加强新病房楼的管理,为患者提供一个安静、安全、舒适、有序的康复诊疗环境,更好地保障患者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根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自2013年8月1日起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新病房楼实行“探视陪伴管理制度”。现敬告如下:
一、探视者要按医院规定时间探视病人。非探视时间,谢绝家属进入病区,以免影响正常的医疗、护理工作。对危重抢救患者,须经医师同意后方可探视。探视时间为: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8:00。
二、为避免交叉感染,每位患者的探视人员不宜超过2人。探视者凭探视证探视病人。
三、探视者和陪伴者要遵守医院规定,服从保安及医务人员管理。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区。
四、我院部分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否陪伴由管床医生根据病情决定。为使医疗护理工作有序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陪伴人员凭陪伴证留住。患者病情稳定后,根据医嘱停止陪伴同时收回陪伴证。
五、探视和陪伴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病区内整洁、安静,不在病室内大声谈笑、娱乐、饮酒;不串病房,不在病房内蒸煮自带食物;医院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严禁带折叠床、躺椅、电器等物品进入病区;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需按价赔偿。
六、陪伴人员要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不得随意翻阅病历及其他文件,不得将病人私自带出院外。
七、陪伴人员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八、陪伴人员如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其陪伴,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以上管理措施需要大家配合才能得以落实,敬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2013年7月15日